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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奉公,争做人民好干部
来源:辽宁党建网 党建评论 阅读量:3944 发布时间:2023-08-23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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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廉洁奉公,就是保持共产党人艰苦朴素、公而忘私的光荣传统,从不以功臣自居,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贪图享受,守纪律、讲规矩。”党员干部在服务人民的同时,更要加强自身纪律的反省,重视干部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争做人民好干部。

“廉者,政之本也。”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好干部的评判标准是由群众决定的,党员干部要站在人民群众的一侧,与人民群众手拉手、心贴心,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为政之道,修身之本“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既要靠事后惩戒、外部约束,也要靠自警自省。一个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增长而提升,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提升,必须强化对党忠诚的纪律性约束,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决清除一切危害党和人民的毒瘤,坚决防范一切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切实把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最根本的职责。

 涵养清风正气,永葆清廉本色。干部的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问题绝不是小事,不仅关系着干部个人的形象和工作成绩,更关系着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既要改革工作作风,杜绝“面子工程”,减少“文山”“会海”的形式主义,又要加强纪法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真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国家税务总局辛集市税务局  王若曦

【责任编辑: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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