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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快速下达中央冬春救助资金1.4亿元
来源:辽宁党建网 本站头条 阅读量:9202 发布时间:2024-12-2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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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救助资金直接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过冬口粮和衣被取暖等生活困难,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是党和政府惠民生、保民生的重要举措。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灾后重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会同省应急厅尽心尽力、用心用情做好冬春工作“三步走”,落实落细救助政策,快速直拨冬春救助资金1.4亿元,保障57.2万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一是做细救灾救助工作

汛期和灾后重建阶段,省财政厅将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保障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将搜救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倒损房屋等救助工作放在首位,优先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灾情,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加急电报,召开受灾地区市县财政部门视频会议,部署财政支持救灾相关工作。派员深入灾区一线,了解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为做好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认真组织统计救助需求,及时上报国家争取支持。

二是快速下达冬春资金

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厅在保证工作质量、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早动手、早安排,连续4年于收到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直拨至受灾县(区)。组织各级财政、应急部门推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坚决杜绝资金滞留、发放迟缓等问题。

三是严格实施资金监管

为确保每一分钱落实到灾区、按规定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省财政厅将冬春救助资金纳入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日调度范围,通过财政信息化平台和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及时了解并配合省应急厅每日通报发放进度情况,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管理,切实保障资金使用质效。

(辽宁发布)

【编辑:黄简一】

【审核:王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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