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通过制度的约束,引导基层干部守住廉洁底线,筑牢信仰根基,强化纪律意识,以清风正气推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廉洁履职是基层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赢得群众信任的关键。只有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才能确保各项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才能真正实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
廉洁履职,筑牢信仰根基。信仰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是基层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源泉。基层干部应以党章为镜,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通过学习党的理论和历史,汲取信仰力量,筑牢思想防线,才能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坚守原则,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
廉洁履职,坚守为民初心。“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基层干部与群众打交道最多,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只有时刻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把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日常工作中,基层干部要深入田间地头,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践行“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庄严承诺。
廉洁履职,强化纪律意识。“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保障。基层干部应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严格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以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廉洁是从政者的本分,也是基层干部的担当。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农村基层干部应筑牢信仰根基,坚守为民初心,强化纪律意识,用清风正气书写乡村振兴的壮丽篇章,让廉洁成为基层治理的鲜明底色。
绵阳科技城新区 刘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