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聚焦实绩考核,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3-06-05 07:09 阅读量:6144
去年以来,建昌县坚持干部实绩考核正确导向,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始终,重点考核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加强党的建设成效等情况,采取指标考核、量化计分、综合评价等方式,不断完善干部实绩考核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激励全县干部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中行动中展现真本领、实现新作为。
依托“总纲领”,保障实绩考核正确导向。根据我县印发的《建昌县工作实绩考核综合评价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按年度制定《建昌县突出高质量发展工作实绩考核方案》《建昌县实绩考核加减分规定》,以强化制度保障手段,确保实绩考核工作总的基调。出于责任分工、工作性质不同,着力突出差异化考核,针对乡镇、县直党群政法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单独设置考核内容,形成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指标体系。
形成“聚合力”,细化实绩考核责任分工。县委组织部负责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党的建设考核;县委办负责县直党群政法等工作部门和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县政府办负责各乡镇、县政府职能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根据考核对象类别进行差异化考核,确保相同类别的考核对象同场竞技。
突出“见真招”,丰富实绩考核评价形式。围绕政治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营商环境等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完成情况,采取县级领导评价、县直和乡镇交叉互评形式,对各单位进行综合打分,形成多维度、立体式评价方式。按照(推动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得分×70%+综合评价得分×30%)×加强党的建设考核指标得分百分比+加减分计算汇总分数,按照好30%、较好40%、合格及以下30%比例,形成工作实绩考核成绩和等次评定初步建议。
注入“强心剂”,强化实绩考核结果运用。将实绩考核结果同绩效奖金、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挂钩,并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形成“以考核排座次、凭实绩用干部”的考核导向、实绩导向和工作导向。按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考核中发现问题的,特别是对政绩观存在偏差、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坚决予以调整,确保考核结果运用成效。
中共建昌县委组织部 颜楠飞
【责任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