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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东洲:四举措规范干部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12 13:03 阅读量:1641

    近年来,东洲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积极恢复政治生态环境,在干部培训、考核、选任、管理监督四方面实施新举措,取得较好成效。
    在干部培训上实施新举措。在上半年举办了“东洲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示范班”,本期培训示范班历时两个月,是党校主体班中规格最高、要求最严、最受关注的班次,也是全区干部培训以来培训时间最长的主体班。培训班学习内容丰富,培训方法灵活,在课程设置方面,充分考虑中青年干部的成长需求,从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考虑,安排了军事体能训练、高层论坛、专题讲授、学习参观、实践锻炼等板块。为了提升培训质量,我们先后聘请了20多位省、市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为学员授课,组织学员到凤城大梨树村、抚顺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以及东方电力、天湖啤酒厂、高新区企业参观,安排到信访部门和社区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实践体验锻炼,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提升了能力。
    在干部考核上实施新举措。积极探索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2016年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增加横向测评环节,组织对85家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和事业单位以及287名领导干部开展互评工作。横向互评丰富了干部考核工作手段,增强了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互评结果的运用为区委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在干部选任环节上实施新举措。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一个意见、七个办法”相关规定,在对干部选任工作中各个环节重要情况进行如实记载,相关资料妥善保管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编印《抚顺市东洲区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纪实表》。《纪实表》对干部选任工作程序进行了分解细化,涵盖了干部基本信息、动议、推荐等7个方面共56项内容,在每次干部调整工作后,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由推荐考察组和干部组及时填写归档,在纪实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在监督管理上实施新举措。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对区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实行登记备案,并对相关证件统一保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会商审批制度的意见》,从严把握申请出国(境)的几种特殊情况,进一步明确了由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报送请示,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会商提出意见,提交区委研究审批的工作程序。
     
     
    抚顺市东洲区委组织部供稿
    作者:孟凡涛、孙鹏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