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原夏家堡镇:“四个做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7-08-24 14:31 阅读量:1313
今年以来,夏家堡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党风政风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做到心中有责。镇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了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各项责任目标、责任范围,使全体机关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做到心中有责。
二是做到有章可循。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之中,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明显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今年,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会议、机关值班、外出报告、考勤及请假、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车使用、下乡包村、重大事项请示等九大制度,明确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在全镇范围内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里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执行,对于手续不健全的,镇党委、政府严格把关,坚决不予审批。
三是做到心中有畏。不断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四是做到有违必罚。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案件查处,达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在群众中维护了党纪威信。
供稿单位:辽宁清原夏家堡镇党委
供稿人:程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