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原“四项举措”确保大学生村官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7-09-01 14:00 阅读量:1273
近年来,清原县针对农村人才相对缺乏的状况,把选聘大学生“村官”作为引进人才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帮扶管理、关怀激励力度,促进大学生“村官”下得去、上手快、干得好、留得下,茁壮成长,为己所用。
出台管理办法,力求“下得去”。出台《清原选派大学生到村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具体任务、管理办法、组织纪律、考核办法。要求每名“村官”帮助本村制订 3至 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引进一个项目或选准一个主导产业,带领全村 30%以上农户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5%以上,帮扶 1到 2户困难户,协助抓好“五好”村级党组织创建活动,协助抓好新农村建设的“四清四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与所在乡镇党委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季度向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汇报工作情况,村党支部如实记录大学生挂职锻炼情况;每名“村官”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 20天,因事因病请假 5天以下经乡镇党委批准,5天以上需经县委组织部批准。
强化教育帮扶,确保“上手快”。定期开展培训。每年组织大学生“村官”在县教育培训中心集中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让大学生“村官”熟悉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农村实用技术、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掌握农村工作方法,适应农村环境,迅速转变角色。同时,定期举办座谈会,让大学生“村官”现身说法,及时推广总结大学生“村官”的好典型、好做法,积极为大学生“村官”搭建一个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平台,促进共同提高。
褪去学生元素,力促“干得好”。各乡镇在强化教育培训的同时,开通大学生“村官”服务热线电话,随时为其解惑释疑。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定期看望指导,引导他们扎根农村,同时,通过心理疏导、政策帮带,积极转变大学生“村官”的思想观念。建立乡村两级干部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帮带”制度,为每名大学生“村官”指定1名乡镇领导干部和所在村的党支部书记作为帮带人,进行“传帮带”,一对一传经验,手把手教方法,引导和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引导他们当好产业发展引导员、民事纠纷调解员、为民办事服务员,切实提高综合协调和解决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
强化关怀激励,确保“留得下”。县委组织部为14名大学生“村官”统一办理了工资“一卡通”,按时将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和生活补贴、一次性安置费足额发放到位,还统一为他们办理了养老、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乡镇党委具体管理、村党组织直接管理”的三级联动机制,为大学生“村官”开展工作提供保证。将大学生“村官”纳入村干部管理,与村干部一同考核,一同奖励,并优先评定职称、优先培养入党。对选聘到期的全额定向考录公务员,目前,6名大学生“村官”被录用为公务员。
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纪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