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
发布时间:2017-09-07 12:28 阅读量:1706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魏天馗
今年以来,清原县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做”有所成,以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为抓手,抓实搭建平台、规范程序、优化措施三个环节,开辟了一条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绿色通道”。
搭建平台,联通为民服务网络。一是明确以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坚持注重协调、分类指导、扎实推进的工作思路,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为民服务工作网络。二是创造有利条件,加大对乡镇代理中心、村级代办点基础设施的投入,打造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办理流程、有办事人员、有岗位标识的为民服务阵地。三是把村“两委”干部和有办事能力的优秀党员推选为村级代办员,把综合素质高、熟悉农村工作、责任心强的机关党员选派到乡镇为民服务代理中心任专(兼)职工作人员,为农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服务,努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的为民服务新格局。目前,全县成立了乡镇为民服务中心14个,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188个,自然屯、村组代办站39个,参与到代办服务的党员干部已超过了1000人,实现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网络的全覆盖。
规范程序,提供贴心代办服务。一是规范代办程序。按照“一口受理、全程代办、规范运作、按时办结”的要求,抓实受理、承办、回复3个环节。即:群众申办事项,村级代办点能办理的马上办理,需要乡镇服务中心办理的,由村级代办员负责全程代办;乡镇服务中心受理后,能立即办理的当场办理,需要上级部门办理的,明确专人全程代办,做到“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事项办结后,及时回复当事群众,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和近期不能办结的事项,向群众解释清楚。二是明确代办内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为目的,把与农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户籍登记、建房审批、五保户供养、涉农补贴、社会救济申报、组织关系接转、调解纠纷、政策咨询、市场信息等纳入代办服务项目,多层次、全方位为农民群众提供贴心代办服务。草市镇在试点工作中,为避免农民群众因对办事程序要求不清楚而走冤枉路、跑冤枉腿等问题,确定了9类25个代办服务事项,并在镇代理服务中心和188个村级代办点设立了公示板,发放了“明白纸”,让群众一看就清楚,一听就明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严格代办制度。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首问负责制”,对申办手续齐全、可当场办理的事项实行“直接办结制”,对需要现场勘查、上级审批等事项实行“承诺代办制”,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实行“上门代办制”,对办结事项实行“定期回访制”,努力提高申请事项的受理率、受理事项的办结率、承诺时限的兑现率和为民服务的满意率。今年以来,全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共为群众办理便民服务事项5000多件,解决生产生活难题1200多个,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
优化措施,畅通便民服务渠道。一是健全代办服务制度。县委对《关于在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各乡镇、村进一步健全了《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民服务代理工作流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考评办法》等12项规章制度。同时,乡镇服务中心和代办点全部设立了为民服务公开栏,向群众发放了为民服务联系卡,代办人员人手一册《为民服务代办事项登记簿》,为开展服务代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优化服务管理。采取业务指导、集中学习、外出参观等形式,引导代办人员增强宗旨观念,掌握法规政策,熟悉工作流程,提高综合素质。鼓励各乡镇、村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创新改善民生、化解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好做法,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三是完善监督机制。探索建立承诺上岗、双向评议、量化考核等制度,采取定岗、轮岗、认岗等方式鼓励村干部、党员积极参与到为民服务工作中,不断完善考核监督、群众评议、动态调整等措施,确保为民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委还把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纳入“三级联创”和绩效考评工作之中,为便民服务的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提供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