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五步工作法扎实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
发布时间:2017-09-18 14:28 阅读量:1472
清原县坚持“高起点选点、高规格谋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考评、高层次覆盖”的创建思路,采取“五步工作法”,集中培育时代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较强、党员群众公认的基层党建示范点。
整体规划,合理布点。出台《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党组织的职责任务,着力培育和创建一批特点突出、特色鲜明、更富创新、更具影响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分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共六个方面,审核确定了53个党建示范点、367个党建示范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确保所选点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提出要求,明确标准。县委组织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党建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各基层党委结合创先争优“分类定级”活动,以“五个好”、“五带头”、“五个强”为基本要求,细化建设标准、方法步骤、创建任务,特别对班子建设、党员队伍、经济发展、精神文明、民主管理和阵地建设等做出明确要求,做到创建内容、标准、措施、责任人、时限“五明确”。
领导包抓,政策倾斜。采取抓项目的办法抓党建示范点建设,建立主要领导联系包抓党建示范点制度,实行“一个示范点、一名领导牵头、一套实施方案”的管理机制,县委常委共包抓18个示范点,乡镇党委、县直党委(党组)书记包抓35个示范点。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示范点党组织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管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聚集资源,集中建点,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集中向示范点倾斜,优先申报立项、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享受优惠政策,为示范点建设提供了人力、财力支持。整合各类开发资金1371.2万元,全面提升党建示范点的整体功能。
突出特色,形成群体。本着“创出特色、打造品牌”的原则,按照“一个示范点,一个示范方向;一个示范点,体现一个特色”的要求,突出七个方面的重点。以村级示范为核心,突出产业链建党,创新方式为民服务,非公企业“五个好”,村企合作,以强带弱,壮大集体经济,党员教育管理、村级活动场所综合使用与远程站点有机结合示范模式等,形成当前推动全县基层有型可塑、有点可学、有例可循的新群体,推动基层党建上台阶。
考评验收、命名挂牌。各创建单位每季度对照示范点创建考核细则自查自验,自查自验结束后,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考评验收申请,形成了“季度考评、年度验收、评定类别”的考评体系,经考评验收合格、公示无议后,由县委组织部对此进行命名、挂牌,分“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类命名为党建示范点,并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优进劣出。对不能保持创建成果的创建单位,降低“星级”标准或取消党建示范点称号。
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纪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