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三强”夯实农村基层“堡垒”
发布时间:2017-11-16 15:03 阅读量:1741
近年来,凌源市坚持立足工作实际,加大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度,通过强基础、强素质、强机制,着力夯实农村基层“堡垒”。
强基础,提供组织保障。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青年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回乡的优秀人员中选拔村干部,把公道正派、群众拥护、素质高、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村“两委”班子。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切实改善村“两委”成员年龄和文化结构,有效增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合力。目前,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达41人。同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标准,落实村干部待遇,使村书记报酬不低于2万元,其他村干部报酬不低于1.5万元,解决村班子成员的后顾之忧,增强其工作积极性。
强素质,提供队伍支撑。利用远程教育载体,围绕“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这一宗旨,不断发挥各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的优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群众的教育培训,提升农村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把好入党对象的人选关、思想关和素质关,严把党员入口,确保党员质量。积极推进党员设岗定责工作,设置治安巡查、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等20余种岗位,村党组织对岗位名称、职数、职责进行公布,并引导无职党员申报适合自己的岗位,有效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
强机制,提供制度保证。制定出台《凌源市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章程,对村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的方式、内容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机制,将经济建设、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和分解,由乡镇街党(工)委和村“两委”签订目标责任状。对政绩平平,责任心不强的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诚勉谈话;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干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等议事协调机制,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增强村务工作透明度,确保村干部规范履行职责。
中共凌源市委组织部 赵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