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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原县四举措学习贯彻新党章

    发布时间:2017-11-20 15:42 阅读量:1388

     

    清原县委把学习贯彻新党章作为每名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将“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贯穿于每名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之中,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坚持新旧党章对比,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将新旧党章的不同之处一一列举出来,并说明修改的原因,加深党员对新党章的认识和理解。有针对性地制定习计划和落实措施,列出计划表,明确学习内容与重点、方法、要求,每位党员干部保证学习20小时以上、写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和不少于一篇的学习心得体会,准确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做到党章学习入耳、入脑、入心。

    对照党章找差距,强化党性分析。组织部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新党章的标准和要求,认真找差距、摆不足、说问题、谈表现,客观公正地写出党性剖析材料,并在党支部范围内于12月份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交流、讨论,查找在党员意识、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工作热情、服务意识和率先垂范等方面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增强“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党章的自觉性。

    搭建学习载体,形成长效机制。拟在12月上旬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参加的党章知识测试,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按制度办事。通过组织党员参加网上党校活动,参与“学习十九大,学习新党章”网上体会交流和征文等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章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各项制度进行一次自查,修改完善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努力形成学习贯彻党章的长效机制。

    联系工作实际,做到活学活用。以学习贯彻党章活动来推动工作,在工作中体现学习效果。对照新党章的要求,结合年终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民主性、广泛性和准确性,在以往侧重“德、能、勤、绩、廉”方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党员干部“德”的考核,延伸考核层面,扩大考核范围,把能否带头学习贯彻新党章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

     

     

    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纪淇轩